经验丰富完美服务

北京全市消防检测服务

北京消防检测公司电话

4000-346-119

联系我们

  • 联系人:郭经理
  • 传真:010-69552656
  • 电话:400-0346-119
  • 电话:010-57113119
  • 邮箱:506665119@qq.com
  • 地址: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

消防科普

位置:首页 > 消防资讯 > 消防科普

消防应急灯的分类及安装要求

来源:消防检测  时间:2019-10-24

消防应急照明也称事故照明,是指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发生故障而启用的照明。根据国际照明委员会CIE NO.49号文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、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。

一、消防备用照明:是指正常照明失效时,为继续工作(或暂时继续工作)而设置的照明。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,通常设在配电室、消防控制室、消防水泵房、防排烟机房、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、自备发电机房、电话总机室等。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,通常设在人员密集场所,如观众厅、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、避难层及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等。

二、消防疏散照明:是指为了人员在火灾情况下,能从室内撤离至室外(或某一安全地区)而设置的照明,包括安全出口标志灯、疏散指示标志灯和疏散照明灯三种。

1、消防安全出口标志灯:通常设置在疏散门口的上方。在首层的疏散楼梯应安装于楼梯口的里侧上方,其安装高度不应低于2米。

2、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灯:通常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。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JGJ/T16-92(以下简称《民规》) 24.7.6条规定: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灯间距不宜大于15m

3、消防疏散照明灯:通常设在高层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和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、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、消防电梯间及前室的顶棚或墙面上。

 

北京消防检测公司客服

关闭
4000-346-119

地址: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

传真:010-69552656

电话:010-57113119

邮箱:506665119@qq.com

在线客服